河北省唐山市某自助餐廳因在餐飲服務許可證過期后,未經許可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,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并處以罰款。
據了解,該餐廳在《餐飲服務許可證》有效期屆滿后,未按規定及時申請延續或重新辦理,卻依然開門營業,為消費者提供餐飲服務。這一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及《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》的相關規定,屬于無證經營,存在重大的食品安全隱患。
接到舉報或通過日常監管發現線索后,唐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迅速對該餐廳進行了現場檢查。經核查,確認了其許可證過期且未辦理延續手續的事實。執法人員依法責令該餐廳立即停止違法經營行為,并根據其違法情節、經營規模、持續時間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,依法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相應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。
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餐飲服務經營者:餐飲服務許可證是從事餐飲經營活動的法定前置許可,具有嚴格的有效期限。經營者必須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,主動向發證機關提出延續申請,經審查符合條件后方可繼續經營。許可證過期后繼續經營,即構成無證經營,是嚴重的違法行為。這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,更重要的是,脫離了有效期的監管,食品采購、儲存、加工、制作等環節的食品安全難以得到保障,極易引發食品安全事故,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。
此次處罰案例也警示所有餐飲從業者,必須牢固樹立依法經營、誠信經營的理念,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,定期自查相關證照的有效性,確保經營活動始終在合法合規的軌道上運行。消費者在選擇餐廳就餐時,也應提高警惕,注意查看商家是否公示有效的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(或《餐飲服務許可證》),以保障自身飲食安全。
下一步,唐山市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大對餐飲服務行業的監管力度,嚴厲打擊各類無證經營、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,嚴守食品安全底線,努力營造安全、放心的餐飲消費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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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6-19 01:32:52